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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祝大桥上传时间:201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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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老赖”上榜

2016年2月1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外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 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包括实行财产报告制度、限制高消费等)。第五条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人民法院依法公布失信者名单(通俗叫法是“失信者黑名单”或者“老赖”),会对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一定的震慑作用,以此推动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向前发展。(祝大桥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