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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晓军上传时间: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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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阳:送书到工地

    枣阳:送书到工地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9月23日上午,枣阳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为8家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送去法律、就业培训、专业技能类的图书2800册,激励广大农民工开展系列读书活动,积极创新创业,提升素质,保障权益。(视界网 李晓军 宋满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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