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存款变保险 工商维权讨公道
农民存款变保险 工商维权讨公道
7月1日,来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司工商所工作人员正在受理农民的侵权投拆。
刘志秀,现年60岁,大河镇官城村1组村民。今年6月2日,她到某银行将活期存款20000元转存定期2年,结果银行工作人员为她代理购买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保赢1号”投资型保险,保险期限至2017年6月2日。6月28日,老人因急需用钱到银行要求取款时,却被告知不能取钱,因其购买的是一份商业保险。无奈之下,急等钱用的刘志秀连忙向工商部门寻求帮助。接到投诉后,来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旧司工商所立即派人核实情况,调取老人存款时的相关票据。结果证实,服务提供方没有完全履行告知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工商部门责成该金融机构立即无条件支付该储户存款。当日下午,刘志秀高兴地拿到了20000元现金。 视界网 张友胜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