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表彰道德楷模
“你的行为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代表,是我们全县青年学习的榜样……”2015年4月20日,湖北省南漳县领导将荣誉证书和慰问金递交给该县高级中学三(7)班女学生江玥琦手中后,向该学生表示勉励之意。4月4日晚9点,江月琦在下晚自习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钱包,内有身份证、发票、银行卡6张和14000元现金,她在雨中等待失主到晚上11点。次日在父母的帮助下,通过发票上的电话联系上失主,并如数转交失主。为表彰江月琦拾金不昧的道德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南漳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会室、 共青团南漳县委员会 、南漳县教育局联合发文,授予江玥琦“践行核心价值观青年标兵”荣誉称号。
( 熊明银 秦海波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