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交警速破一交通肇事遗弃伤者逃逸案
3月12日,咸丰县公安局迅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遗弃伤者逃逸案,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彭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3月10日20时许,咸丰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青山坡发现一男子躺在公路边,手上有血,头蒙着,请你们来看一下。接警后110指令高乐山派出所出警处置,民警赶到现场处置发现该男子衣物上有车轮印迹,疑是交通事故,回告110请交警到现场处理。交警赶到现场勘察,先期民警介绍,一男子躺在这里,是过路人报的警,现场没有任何其它物迹,从伤者的手机联系到其家人,伤者叫祝某某,已送县人民医院抢救。交警在现场进一步勘察时,又接110指令,祝某某家人报警称:老伴白天在给本村李家耕土,晚上去接他时在路边只看到牛没有人,在公路边不远处发现有血迹和车辆散落物,民警又赶往现场进行勘察,发现是第一现场,交通肇事遗弃伤者逃逸在咸丰为首例。交警迅速成立了以大队长雷震为组长的“3.10”案件侦破小组。为了尽快将肇事者绳之以法,交警调集精干警力,兵分多路展开调查。以现场为中心,查找肇事车。经研判,很快通过辖区监控初步所定肇事车,民警赶到肇事车所在地利川,不巧车人没见到,但得到信息,车和驾驶人在来凤,信息快速传到指挥组。与此同时,监控组发现肇事车已过辖区龙坪,路面调查组随监控组跟踪推进,直到民警站在肇事驾驶人彭某某家门口时,彭某某低下了头没话说。
经审讯,3月10日晚19时许,彭某某驾驶鄂28—20668号农用车从来凤到咸丰,行至忠堡镇黄草坝路段(利智线136KM+100M处)时,将行人祝某某撞倒在地,事发后,路边没人,便将伤者拖上车往咸丰方向行驶,在这过程中,彭想的不是救人,而是经济负担,为了逃避一切责任,彭某某不去咸丰医院转向恩施方向,在车行至青山坡路段时,发现伤者可能“不行达”,知道了严重的后果,在前后无人的情况下有意识将伤者祝某某遗弃路边逃逸,并从宣恩绕道回到来凤,彭某某对交通肇事、遗弃伤者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伤者正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还没有脱离生命危险。
3月12日,咸丰县公安局将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咸丰公安交警:金国民 王锋 1533581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