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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保忠上传时间:201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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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梦:城区禁鞭 倡导文明

2014年11月8日,云梦县城区宣传禁鞭的标语、公告和宣传车。 云梦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禁鞭区域,从2015年1月1日零点起,在云梦城区重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禁鞭工作,号召全县人民为减少雾霾,减少污染,保障安全,崇尚文明,推进“四城同创”工作,努力建设宜居云梦作出新的贡献。云梦县这次禁鞭范围达到27.4平方公里,涵盖了整个城区。本报视界网 陈保忠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