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2015年元旦起开始禁鞭
2014年11月4日,云梦县街头宣传禁鞭的宣传车。
云梦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禁鞭区域进一步加强禁鞭工作的议案》,经过审议,决定同意县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禁鞭区域,从2015年1月1日零点起,在云梦城区重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禁鞭工作。 10月28日,云梦县政府专门召开禁鞭工作协调会,学习《云梦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在云梦城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号召全县人民为减少雾霾,减少污染,保障安全,推进“四城同创”工作,努力建设宜居云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