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梦: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关进“笼子”接受监管
2014年9月23日,云梦城区已建和在建中的部分商品房。
当日,云梦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云梦支行召集云梦县金融部门、房地产开发商聚集一起,研究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落实措施。
9月上旬,云梦制定出台了《云梦县城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办法》规定,购房人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凭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缴款通知书,将房价款直接存入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存房价款。凡在云梦城区范围内新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其预售资金收存、支取和使用必须严格按《办法》的规定执行,保证预售资金实际用于支付本项目工程建设等费用,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交付使用。居民购买新房缴纳的全部房价款,将被关进“笼子”,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由房管局和银行实行全程监管。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直至商品房买受人可以单独办理房屋所有权为止,以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商品房交易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本报视界网 陈保忠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