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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燕军上传时间: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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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国家II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

潜江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安全解救国家II级野生保护动物--猕猴 11月19日下午,3只国家II级保护动物猕猴在潜江市野保站工作人员的护送下抵达省野生动物救护研究开发中心妥善安置。 潜江市林业局野保站工作人员根据举报信息在汉宜高速路口区域内排查三天,在市民韩某家中发现了国家II级野生保护动物1公1母和1只幼崽,共3只猕猴。 据悉,韩某是一位宠物爱好者,他从外地购了猕猴作为宠物驯养,但韩某不知道擅自驯养国家级野生动物是违法行为。在工作人员耐心宣传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后,将猕猴交出。 图1215,3只猕猴省野生动物救护研究开发中心快乐玩耍。图1168,小猴依偎在妈妈的怀抱,3只被解救的猕猴即将护送到“家”。图1151,解救。图1203,到新家。 吴燕军 冯必忠 李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