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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泉霖上传时间:201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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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喜领逾期交房赔偿款

当日,保康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大厅内,刚拿到逾期交房的近万元赔偿款的几名消费者,将一面绣有“维护百姓权益、伸张公平正义”的锦旗交到消委会工作人员手中。 这是保康县工商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践行“我为消费者解忧愁”的一个缩影。 2011年8月1日,湖北谷山投资有限公司在保康县沿河河路117号开发谷山丰苑小区2#楼,并与19位购房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合同承诺2013年4月30日前将合格商品房交付买受人(消费者)使用。 2013年7月,保康县工商局先后接到19位购房消费者投诉电话,称该公司交房合同违约,请求予以维权。保康消委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和核实,确定消费者申诉事项属实。 8月9日,保康消委分别与湖北谷山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并协调索赔事件。同时,保康消委与两位消费代表对购房合同时间进行详细分解,其中有7位已于5月份将购房钥匙领走,12名消费者7月23日仍未收到交房使用证明。 8月25日,保康县消委会又与该公司代理律师协谈,其承认该公司已构成了违约事实,同意赔偿。经多次协调,达成了索赔方案和意见。10月21日,19位消费者和被申诉方代理律师签订了调解协议。依据逾期交房天数47天和20天两类,19位消费者分别获得8255元、3500元赔偿,总赔偿金额123560元。 10月23日,在保康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大厅,保康消委会工作人员将赔偿金发放给19位消费者。至此,保康县首期逾期交房的索赔案画上了一个满意的句号。 (本报视界网 陈泉霖 胡国成 杜鹃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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