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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启龙上传时间:201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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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河流湿地撑起生态“保护伞”

房县河流湿地撑起生态“保护伞” 本报视界网 张启龙摄影报道 秋阳西下,三五成群的白鹭在湿地的草滩浅水间,一会儿低头觅食,一会儿抬头不时向四周张望,看看有没有同伴抢吃美食。这幅鸟与湿地和谐共处的景观,在房县城区55公里的湿地带随处可见。 房县城区西河、马栏河、三道河和高枧河交汇县城中心。由于乱采滥挖河道砂石,造成河床大坑小垱,河中流淌的水尤如金黄色的水一样,浑浊不堪。同时,受沿河两岸造纸、水泥、黄磷等“五小”企业的影响,水污染严重,导致河中的野鱼经常中毒死亡。 为了建设河流湿地,切除恶化生态环境“病灶”,该县县委、县政府实行党政首长负责制。87个县直部办委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具体落实建设保护湿地工作。限期治理不达标者,就地摘掉责任人的“乌纱帽”。 该县水务局把治理湿地环境作为第一要务,累计争取项目资金达3亿多元,整治生态河流38.4余公里,建设人工湖17座,蓄水达800万立方。铺设河堤植生块17.5万平方,新植草皮7.6万平方,栽植观赏树木1600株。 县住建、公安、卫生、环保、经济和信息化等职能部门破解影响水环境问题。重手整治“五小”污染企业、垃圾污染,完成投放垃圾箱500个,垃圾清运车18辆,垃圾处理率达98.2%。共建鼠药投饵站1万个,投放灭鼠药1万袋,灭蟑药5万袋,关闭沿河两岸的造纸、黄磷、水泥等“五小”高污染企业18家,为净化湿地水质和空气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房县“三位一体”治理湿地生态环境出硬招,重抓落实。县水政监察大队加大严处非法采砂力度,规范采砂秩序,实行一律持证采砂,严禁在河流湿地从事各种开采活动。县河道堤防管理局、住建部门分段承担对城区河流湿地的保护工作,不断加大管护力度。5年来,开展河流湿地生态离任审计86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党政机关责任人5人,取消污染项目建设资格6个。 治理后的房县城区河流湿地的人工湖为蓄水排洪、调节河流径流、提高水体纳污能力,发挥着天然的“调节器”和“净化器”作用;在沿河两岸河堤绿化的树木、花草,为防止水土流失提供了“正能量”;配套建设的湿地景观水利瀑布、小型水利工程,为拉动地方旅游、客商投资兴业“筑巢引风”。 房县治理河流湿地环境,有效维持了生态平衡,为房县送来了青山绿水。如今,房县城区湿地带螃蟹、野鱼逐渐增多,曾经远走高飞的白鹭、野鸭又成群结队地落户湿地,景观迷人。5年来,该县城区“三废”污染综合治理率达90%以上,河流湿地水质均达到国家Ⅰ类或II类标准。湿地河流工程治理受到国家水利部,湖北省委、省政府,十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 图一:垂钓爱好者在湿地钓鱼 图二:湿地一景 图三:湿地人工湖 图四:人工瀑布为湿地调节水源 图五:湿地人工景观工程 图六:白鹭在湿地共舞 湖北省房县水务局张启龙 邮编:442100 电话:0719---324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