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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尹鸿远上传时间:201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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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禁止在餐饮业加工场所内宰杀各种禽类

4月11日,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正在一餐饮加工场所检查禽类动物食材采购索证索票的情况,。当日,恩施州向餐饮业、学校食堂等发出通知,要求高度禽(畜)类动物食材采购索证索票、验收登记制度的落实,不得购买无检疫证明的禽类食品,不得在餐饮服务场所饲养、宰杀活禽,严禁加工病死禽类食品,尽量少用禽类制品。 尹鸿远 摄 电话:15971797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