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未分组稿件 > 湖北:商品房销售5月1日起明码标价

作者:张国荣上传时间:2011-04-30

下一图集

湖北:商品房销售5月1日起明码标价

  从2011年5月1日起,湖北省正式实施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确规定商品房经营者在开盘前必须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在销售商品房时对每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不得在标价外加价销售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对已销售的房源,商品房经营者予以明确标示。如果同时标示价格的,将标示所有已销售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本报视界网 张国荣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