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消费争议有效和解

作者:曹忠宏上传时间:2012-07-30

下一图集

消费争议有效和解

7月27日,郧县工商局工作人员在人民商场察看消费争议和解档案。为建立健全消费争议和解机制,郧县工商局自2011年元月起,要求辖区内5家大型超市(商场)设立消费者争议接待处,有效和解消费争议。目前已和解消费争议268起,争议金额13.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86万元。(曹忠宏 曹锋 摄)
热门图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