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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文胜上传时间:2012-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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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房子,偷鸡不着蚀把米

“种”房子,偷鸡不着蚀把米 5月29日一大早,随着京山县城管局局长柯昌太的一声令下,位于京山开发区的一个占地一百多米的活动板房被强制拆除,拆除过程有条不紊。 在施工现场,由城管局、公安、开发区等部门组成强势的拆迁班子,分工明确。30多名城管人员与施工人员一道,拆的拆,搬的搬,二小时后,整个板房被彻底拆除。拆下来的建筑材料被分门别类地放在了附近,由业主自行处理。   据了解,此违章建筑地处京宋公路高架桥一侧,已搭建了一年多,属于县政府规划修筑道路的地段。戴姓业主见有利可图,便在此处打起了歪主意, 在没有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种”起了这一栋占地一百多米的活动板房,政府要求拆除时便漫天要价40万元,多次协商无果。根据相关法规,县城管局下达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并多次上门与业主沟通,业主仍执迷不悟,城管局依法强制拆除。(张文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