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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戴俊上传时间:2012-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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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升霄:铁骨柔情铸和谐

当一些人感叹法官诱惑太多、清规戒律太严而纷纷改行或下海时,有一位法官却对法袍情有独钟;当许多人抱怨基层太穷太苦而争先恐后调往县市直、机关时,有一位法官却在偏远的基层法庭一干就是22年,他就是晓关侗族乡人民法庭的陈升霄。   日前,在武汉市洪山礼堂召开的湖北省劳动模范表彰大会上,陈升霄被授予“湖北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他凭着对事业的热爱,怀着对基层群众的深情,秉公执法、吃苦耐劳,先后审结各类案件两千六百余宗,没有一起案件被发回改判,没有一起案件存在质量问题,没有一起案件因工作失误或处理不当引发上访,他始终保持着当事人零投诉、零举报的骄人纪录。为此,先后获得“全国模范法官”、“湖北省劳动模范”等国家、省部级荣誉和嘉奖共11次。   从事基层工作22年的他,天天与基层群众打交道。“执法担道义、躬身做公仆”已成为他的铮铮誓言,“实践科学发展,一切为了群众”已化作他的自觉行动。身患糖尿病、颈椎病的他从未请过病假,也从未请过公休假,双休日也坚持上班,但从未领取加班补助。在他的家庭里,上有80岁的老母,下有不到5岁的儿子,为了不影响工作,他很少有时间看望自己的母亲,把幼小的儿子寄住在岳母家,全家人离多聚少。   2005年11月,他在全省首创并实施司法协助员制度。他抓住当前通讯方便的有利条件,率先在40个行政村每村选拔聘用一至二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村支书和村主任为基层人民法庭民事审判、执行工作协助员,他将协助员姓名、联系方式分布地图以及职责上墙公示,协助员依法协助审判员、执行员工作。   2005年以来,他的群众接待笔录有4万余字,在这些年里,陈升霄办理每一件案件都做到了件件有记录、事事有回音,对自己主持、成功调解的多起民事纠纷记忆犹新。   2006年4月,晓关侗族乡94岁五保老人张百川的侄儿将老人的寿棺强行占有,无可奈何的张百川老人只好向法院起诉,陈升霄立即受理此案,背着国徽步行10多公里山路赶往事发现场开庭。庭审结束后,他便组织人员将老人的寿棺送到了老人所在的福利院。   2006年10月6日,正值国庆长假期间,陈升霄仍然在坚持上班。这天一清早,原告孟岩生被胞弟孟书生因移民搬迁修房争地打伤,孟岩生的女婿张某得知后,急忙雇车从武汉赶回报复杀人,孟书生便邀约妻室数人准备大打一场,情况十分危急,原告拿着诉状匆忙赶到法庭要求法官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其人身及财产安全。当天因国庆放假不能立案,陈升霄决定先审理再立案,他立即通知正在度假的书记员赶到法庭,背起国徽,冒着大雨,驱车赶到桐子营村建房现场进行巡回审理,并通知桐子营村司法协助员孟纯清到庭协助审理。给双方交待诉讼权利和义务后,双方均同意立即开庭。经3个多小时的现场开庭审理,被告孟书生终于承认错误,并向原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当庭履行,纠纷得到及时化解,避免一场更大恶性事件的发生。调解现场,目睹办案的农民群众亲切地说:“这才是我们农民需要的好法官啊,这样的好官现在还真不多了。”   2010年5月,晓关侗族乡野椒园村村民刘银玉等4位老人来到法庭,要求起诉该乡平地坝村委会支付土地租金。几位都吃低保的老年人由于家庭贫困,请不起代理人,陈升霄随即为老人作了口述笔录,立即立案,依法减免了诉讼费,将庭开在租赁土地现场,到田间丈量核实土地面积,平地坝村委会当庭支付了土地租金。庭审结束后,陈升霄用车将4位老人送回家中,老人们感动得泣不成声……   陈升霄在从事基层法庭工作22年里,从未放松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率先推行“1+3+X联动调处”和“司法协助员”新机制,开创“庭长接待日”先河,实施“流动法庭”巡回审案978件,背着国徽下乡办案,在约4500公里的蜿蜒山路间,烙下了他的串串足迹。   历年来,铁骨柔情的他时刻都在认真践行民生司法,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为我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默默奉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