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城乡低保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012年4月23日,城乡低保清理调查组人员正在公示栏前向农民了解情况。湖北省南漳县在城乡低保清理核查工作中,按照省、市业务部门统一部署,在做好入户调查、村(居)委会评议、镇政府审核、县民政部门审批的基础上,把建立长期固定公示栏工作作为清理核查城乡低保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县实行“三个统一”:一是统一公示栏规格。有条件的村(社区)建立不锈钢立式公示栏,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建立公示墙,公示栏(墙)面积不低于6平方;二是统一公示内容。公示文本统一由县民政局提供,实行末端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城乡低保政策、申报程序、评议小组名单、保障对象信息、县、镇投诉电话等内容;三是统一公示栏样式。全县城乡低保公示栏正文标题、字体大小、字体顔色一致。通过建立高标准长效公示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城乡低保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