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特有的生活习俗-裹脚
明清时期,女人裹脚习俗在宜昌盛行。民众认为一个女人是否裹脚,裹得如何,直接影响到个人的终身大事。男人找对象也都以大脚女人为耻,小脚为荣。女伢子在四五岁时,妈妈就要用裹脚布为女儿裹脚。裹脚按裹尖、裹瘦、裹弯三个阶段进行。裹尖时主要是裹脚趾。将外侧四个脚趾蜷握拗屈,直到四个脚趾头的一半都蜷缩到脚板下。裹瘦主要是裹脚头。把小趾骨向下向内推蜷入脚心,直到脚趾尖能碰到脚掌内缘。裹弯主要是裹脚靣。将脚的内侧外侧拗屈,在脚底掌心裹出一道深深的陷凹,脚掌折成两段,中间一道深缝有一寸多深,小趾夹在深缝里,脚背随脚掌弯折向上膨起成高坡状。宜昌市夷陵区分乡镇民众视长三寸的尖尖脚为“三寸金莲”。裹脚期间女伢子十分痛苦,走路时由大人牵着,成年后劳动生活很不方便。此习俗消失于民国初期。(本报视觉网 袁国悦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