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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文上传时间:201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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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春耕物资“遇假先赔”

2月16日,宣恩农民在一种子经销店购买种子闹春耕。 宣恩县在农资、种子、农药等春耕物资经营户中推行“遇假先赔”制度,让农民放心春耕。 当地农民在购买春耕生产物资过程中,均由经营户出具标注产品编号、品种等信息的“出库单”。农民一旦遇“假”,便可凭经营户出具的单据,向其索赔因假种、假肥等带来的经济损失。(本报视界网 宋文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