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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国荣上传时间:20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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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试行省内首部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

  近日,宜昌市出台省内首个《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对幼儿园园舍与设备、教职工配备、经费、卫生安全、保育教育工作、规模和招生等方面做了基本要求。今年3月底前,宜昌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将以首次发布的《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为“标尺”,对全市400多所幼儿园进行一次大清理,预计30%左右百余所幼儿园将被拦在“门外”。   宜昌《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规定,幼儿园园址应设在地质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环境清洁、空气流通、日照充足、无噪音等符合卫生和环保要求的区域内;应设置活动室、卫生间、衣帽及玩教具储藏室、音体活动室;规模应在3个班及以上,设置小班、中班和大班;招生3周岁至学龄前一年幼儿;小班招收3-4岁幼儿,每班人数不超过30人;中班招收4-5岁幼儿,每班人数不超过35人;大班招收5岁以上幼儿,每班人数不超过40人;不得设置学前班;食堂严禁承包经营等。 本报视界网 张国荣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