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未分组稿件 > 《居住证》带给外来人员十项权益

作者:吴令剑上传时间:2011-12-27

下一图集

《居住证》带给外来人员十项权益

《居住证》带给外来人员十项权益 12月27日,在宜昌市下辖的秭归县,公安机关举行了外来流动人员《居住证》首发仪式。宜昌市推行的《外来流动人员居住证管理制度》于2011年9月1日施行。与自此下岗的《暂住证》相比,《居住证》不再只是外来流动人员合法居住的一纸身份证明,而是享受“市民化”待遇的从此开始。领取《居住证》的外来流动人员,享有当地人拥有的养老保险、子女入学、就业培训服务等十项权益。连续居住满5年的外来流动人员,还可以申请取得居住地常住非农业户口。随着《居住证》一起回归的权益,让外来流动人员漂泊的人生找到归属和认同,有利于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社会,增进社会稳定与和谐。 图一:民警张贴《宜昌市外来人员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公开宣传的力度; 图二:在公开张贴的《宜昌市外来人员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前,民警向群众进行相关内容的宣传讲解; 图三:在《居住证》首发仪式现场,民警向取得《居住证》的外来人员讲解他们拥有的权益。 图、文:吴令剑 电话:18972594962 地址:秭归县公安局政治处 邮编:44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