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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上传时间: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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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公安经侦大队上门发还赃款

12月16日,咸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将涉案追缴的50000元赃款上门发还给受害单位县华鑫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手中。 今年以来,咸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认真履行公安经侦“打击、服务、参谋”的职能作用,在大力侦办各类经济犯罪同时,加大追赃力度,尽可能地为受害单位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今年来,咸丰公安共侦破各类较大经济犯罪案件28起,挽回经济损失11046500.41元。 咸丰公安:金国民  左昕   1533581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