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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泉霖上传时间:20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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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爆破作业人员上“紧箍咒”

贵州福泉“11.1”特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各地加强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针对冬季农田水利建设和新农村建设的高潮,需要涉及民用爆破的工程增多的实际,为切实增强爆破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对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11月13日,保康县平安爆破作业有限公司组织全体安全责任人、爆破员、安全员、库管员共60余人参加了学习培训。 培训班上,保康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人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爆破作业操作规程》等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后,与会人员全部参加了考试,对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将取消爆破作业资格。(本报视界网 陈泉霖 摄) 电话:13476356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