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赞评“为民办事 公正无私”咸丰公安
11月8日,咸丰县高乐山镇一个体户三轮车驾驶员戴某将印有“为民办事,公正无私”的锦旗送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手中,以感谢咸丰公安民警“公正执法、为民办事”的良好作风。
今年10月6日,戴某骑一辆电动三轮车由官音桥向猪槽丫口行驶时,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刮擦交通事故,造成出租车的右侧车体在电动车车头擦刮,出租车称是戴某骑的电动车撞坏的并要求赔偿损失,好像也有一定道理,戴某是一女同志,对交通法规也知之甚少,感到自己无过错但也说不出理由,她便报了警,请求公安交警明断。民警到达现场后,查清了事故真相,原因是出租车超越电动三轮车后立即向右打方向造成,交警认定出租车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民警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指出了出租车的违法行为,双方均对交警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今年元至10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处理交通事故1300余起,纠正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663件,无一上诉和复议。
咸丰公安:金国民 彭国斌 1533581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