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级文物高家花屋重现往日繁华
8月22日,修复后的清代古宅高家花屋,恢宏的气势、精美的雕刻、绚丽的壁画,再现了往日的繁华。
高家花屋位于川、陕、鄂三省交界的竹山县竹坪乡解家沟村1组白马山半坡上,占地面积1275.19平方米,建筑面积2070.46平方米,坐北朝南,主体建筑面阔七间,边厢院面阔三间,皆一进三重两天井合院式布局。始建于清嘉庆二年(1797年),落成于清嘉庆十六年(1811),是湖北安陆县高氏一族的高启元和高文坤(字方)父子迁徒至此,创业发展的成果和见证。整幢建筑群气势轩昂,装饰精美,房屋内外砖石木雕造型各异,形神兼备;彩绘壁画绚丽多彩、栩栩如生,是本地区保存较完整的清代古民居建筑艺术的典范。2014年6月22日鄂政发[2014]27号文件公布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2019年公布为国宝级文物保护单位。
虽然历经两百多年的历史沧桑,但整组建筑平面布局保存比较完整,边厢院三进右厢房已经坍塌,但建筑基础尚存在。
为了让隐藏在大山深处的清代豪华古宅高家花屋能够长久保存,竹山县于2020年8月,按照原样复原的方案,启动了国家级文物高家花屋维修工程。施工范围包括揭瓦屋顶、补配瓦件、脊饰、脊件,加固整修台明,剔补整修风化木构件,构件表层风化封护加固,整修补配条阶石,建筑原样复原,周边环境整治等。修复后的高家花屋古朴精美。(视界网 张云朝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