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检方为保康籍受害人送去16万元“救命钱”
3月23日,深圳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富章一行来保康,把16万元司法救助款交到被害人贾某家属手中。这一司法为民之举在山城保康传为佳话。
家住该县寺坪镇妇女贾某在深圳打工期间被林某用烟灰缸重击其后脑勺致其昏迷后劫其钱财,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前期花费医疗费15万多元,后期颅骨修复等治疗还需20多万元。检察官在办案中得知,贾某离异,父亲右侧髋关节坏死,母亲患有脑梗塞,还有一个女儿要抚养,家庭十分困难。而犯罪嫌疑人林某更是家徒四壁、穷困潦倒,无经济赔偿能力,该院从人道主义出发把贾某纳入司法救助对象。(视界网 艾德雄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