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席上再聚首
2020年9月15日,在秭归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厅,段某某等12名“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被告席上再聚首,接受秭归县法院依法对其犯罪指控的公开开庭审理。在扫黑除恶行动中,秭归县公安局先后摧毁以段某、盛某、董某为首要分子的3个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作案成员27人。三个犯罪集团客户资源彼此共享、作案人员相互支援、作案手法师出同门,狼狈为奸。其中以段某某等12人组成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以“低利息、低门槛、无抵押”等方式,诱使被害人到其开办的公司贷款,通过与被害人签订“双倍合同”、制造现金虚假给付、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收取平台管理费等各种费用、对有车辆的被害人安装GPS,配备备用车钥匙等手段实施“套路贷”诈骗。被害人还款逾期后,对没有车辆的客户采取电话、短信和上门催收的方式进行催收;对有车辆的被害人,采取秘密的手段将被害人的车辆拖走,然后以赎车为要挟,迫使被害人全部或者部分履行合同。该犯罪集团多次采用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手段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