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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令剑上传时间: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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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无须再跨市跨省

2020年6月30日,湖北省公安机关的车管窗口全部完成升级改造,正式受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事宜。全面推行“非现场交通违法异地处理”,是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分批推进、在2020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的“放管服”改革举措,革除了交通违法人员只能在“车辆户籍地”、“交通违法地”接受交通违法处罚的弊端,可以就近就便自主选择接受处罚的公安机关车管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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