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来的处罚
2018年10月25日,家住湖北省南漳县李庙镇堰沟村1组的王启志,因拒绝、阻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被南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6日。
2018年10月5日14时许,王某驾驶鄂F9PH69大众牌黑色轿车,行驶至南漳县城关镇文庙路天地时代城门口路段时,发现有交警在查车,害怕查酒驾逮住自己,于是紧急刹车,原地掉头,不顾交警多次上前阻拦,强性驾车逃跑。他左拐右转,疯狂逃窜,发现没有交警追赶后,便把车开到一偏僻酒店院内躲藏。三天以后,发现没有交警找他,才敢把车开回家。自以为“风过雨过,万事大吉”,谁知半个多月后的一天,他突然接到城关派出所的电话,叫他来所里一趟。他第一时间预感到可能还是因为“跑”的事儿,但是警察又没有说具体什么事儿,他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来到派出所。其结果不出他所料,正是因为交警拦车不停逃跑的事儿。
原来,王某驾车逃跑后,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南漳县公安局指定城关派出所查处此案。民警通过车辆信息和视频监控,对王某的行驶轨迹和相关的情况一一掌握后,通知王某前来接受调查,王某对当天“跑”的事儿,如实进行了陈述,并表示后悔,愿意接受法律惩处。
(视界网 何德宝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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