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对电动车乱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7月4日,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联合城管执法局,对城区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4日上午,老河口市城区上空中零星飘着小雨,由交警和城管执法人员联合组成的专项整治行动专班人员,在北京路与胜利路交叉口,对道路上行驶的非法加装遮阳伞、雨棚(以下简称遮阳伞)的电动车进行拦截,并全部推行到抗战广场警务平台旁进行拆除,对消除违法行为的电动车予以放行,对车主暂未处罚。仅4日上午就拆除电动车遮阳伞150余个。
专项整治行动中,大多数被拦截的电动车主,都知道加装遮阳伞是不对的,但不知道违反了什么法律,经现场民警的解释,都能积极配合执法,并表示今后将按照法律规定,绝不再安装遮阳伞。也有少数车主对现场执法行为不能理解,埋怨民警应该去管卖车装伞的,不应该只把电动车的遮阳伞一拆了之。
还有一些车主,看到执法人员在拆遮阳伞,将车骑到拆除点,主动接受拆除。主动前来拆除遮阳伞的王女士说:“有一次骑电动车转弯时,一股侧风突然将她刮倒,差点进到后面汽车的轮子下,就是因为棚子太喝风了,现在想想都还后怕。棚子拆了就拆了,总不能因为图方便而丢命!”
据交警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城区电动车数量巨增,电动车加装遮阳伞等违法问题突出,由此引起的各类交通事故频发,市民对此反响较大,对电动车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呼声越来越高。据此,我市决定对电动车违法问题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集中整治违法加装遮阳伞的问题。专项行动将持续开展,直到此类违法现象得到根除。
据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我市共发生电动车类交通事故300余起,其中直接导致他人死亡事故2起,导致电动车主自身伤亡事故数起。统计显示,造成电动车事故的主要原因,多是由违法加装的遮阳伞引起,遮阳伞一是容易遮挡驾车人视线,二是超出车体宽度容易发生擦挂,三是风阻变大受风时车辆容易失控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醒:从即日起,已安装遮阳伞的车主,请自行拆除,主动消除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期间,交警部门将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车加装的遮阳伞进行强制拆除,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法律,积极配合,对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民警执法的,民警将依法对违法车辆进行扣留,并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