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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明银上传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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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12.21”故意伤害命案成功破获(客户端已采用)

 2017年12月27日下午3时许,随着犯罪嫌疑人廖某某(男,34岁,山东人,暂住南漳城关镇)被专案组民警从河南郑州押解回南漳。标志着当年12月21日晚发生在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金钱贵”KTV的故意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   12月21日晚10时许,被害人胡某电话邀约在一起学驾驶的廖某某到南漳城关镇“金钱贵”KTV唱歌。期间,廖某与胡某因纠纷发生口角后相互撕抓,廖持刀刺中胡某大腿动脉血管致其死亡。廖某连夜潜逃。   案发后,襄阳市、南漳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6大工作专班开展工作。针对犯罪嫌疑人常年在外打工、居无定所等实际情况,专案组决定兵分四路,奔赴武汉、河南、山东、黑龙江等地开展追捕。工作中,专班民警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其可能落脚藏身的每一处地点都反复摸排、仔细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专案组民警5天5夜连续奋战,横跨4省10县(市区),行程5000余公里,在河南警方的大力支持协作下,于12月26日下午5时许在郑州市将其抓获。 (视界网 熊明银 丁久云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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