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未分组稿件 > 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摩托冒雨兜风被查

作者:薛乐生上传时间:2017-09-06

下一图集

一男子无证、酒后驾驶摩托冒雨兜风被查

9月5日,一男子雨中兜风,因无证且醉驾途经张湾区花果路49交通岗被交警查获。当日下午4:50分左右,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摩托车非法加装遮雨棚等不文明交通整治行动,一辆车号为鄂C-EA427两轮摩托车显得十分紧张,故意躲避民警盘查,民警立即上前截停该车,发现驾驶人无任何证件,交警闻到驾驶人一股浓烈酒味,经呼气酒精测量测试棒检测为酒精含量为107mg/100ml,涉嫌醉驾,随后石某某被带至医院抽血做进一步酒精含量检测。 交警经网查信息得知,驾驶人石XX未取得驾驶证。据驾驶人石某某交待,中午喝了约3两劲酒,下午穿上雨衣驾驶摩托车出来闲逛,没想到被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薛乐生 魏刚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