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在”春天里”成长
孤儿在”春天里”成长2月28日,恩施市红土乡民政干部正在监护人家里核实孤儿的基本情况,为孩子建档造册。据了解,孤儿保障的对象是失去父母、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公民。湖北省根据城乡生活水平、儿童成长需要和财力状况,按照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据悉,湖北省确定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孤儿是指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乡镇敬老院及其他收养性福利单位供养的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是指社会分散供养的孤儿。(本报视界网彭绍峰摄)红土乡政府1332982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