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命名授牌”李豪英雄车”
10月8日上午9时,南漳县政协副主席、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志华将”李豪英雄车”匾牌授予李豪妻子伍宗娥。当日,湖北省南漳县交通运输局在县汽车客运站隆重举行仪式,对李豪生前驾驶的鄂F61398号公交车授予”李豪英雄车”荣誉称号。9月25午上午10点50分,南漳县18路公交车司机李豪和妻子伍宗娥,挺身而出制止行窃作案分子侵犯乘客利益,李豪不幸被刺牺牲。为了表彰李豪、伍宗娥见义勇为的精神,弘扬社会正气,南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决定,授予李豪生前所驾驶的鄂F61398号公交车为”李豪英雄车”,并号召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李豪夫妇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继承和发扬南漳交通人”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品质,为促进南漳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据了解,李豪牺牲后,其生前所在同事石爱国和朋友许定斌分别担任售票员和司机,从9月30日开始,义务为李豪夫妇所在的18路公交车,从事客运服务工作。南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经过研究,决定将李豪妻子伍宗娥安排到该县城市客运管理处工作,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