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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忠宏上传时间:201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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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写《廉政准则》 开展警示教育

8月21日,在郧县教育干部集中培训会上,85名参会人员现场抄写《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为进一步增强教育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县教育局通过开展警示教育、集中学习、出台《郧县中小学校长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等方式,促使广大干部自觉转变作风,增强纪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平。(签约摄影师曹忠宏张俊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