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未分组稿件 > 使用骗领的身份证竟长达12年(图)

作者:欧阳智慧上传时间:2016-08-18

下一图集

使用骗领的身份证竟长达12年(图)

13岁算童工,工厂不要!当年,为了进厂打工,四川籍女子小芳便冒充姐姐小英的身份信息骗领了身份证,这一“变身”竟长达12年。8月18日,小芳再次使用骗领的身份证,为其女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被保康民警当场识破。 8月18日9时许,小芳来到保康县公安局黄堡派出所户籍室称,她要为女儿上户口。“听口音,你是外地人。”“对,我是四川省江安县水清镇人,我嫁到你们黄堡镇了,只是我本人的户口还没迁过来。” 民警接过小芳手中的相关资料,结婚证、出生医学证、父母身份证……“你怎么还在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而且还是过期的?”民警核对资料时,发现小芳使用的是2004年10月28日签发的、有效期限为10年的身份证。 “我的户口在四川,我下次回老家了就办。”小芳显得很紧张,对民警的问话还闪烁其词,凭着职业敏感,民警暗中观察着小芳。填表、录入,表面上一切都在按程序进行。 “核对一下信息,你本人的出生日期?”“我是1985年…12月……”小芳竟然回答不全自己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讲实话,这张过期的身份证到底是谁的?”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小芳这才道出实情。 小芳现年25岁,出生于1991年2月1日。2004年小芳辍学在家,当年她只有13岁。“13岁算童工,工厂不要!”就这样,小芳为了能进厂打工,她就拿着家里的户口簿,冒充姐姐“1985年12月22日出生”的身份信息,在当地公安机关骗领了一张身份证。 此后,小芳便使用这张身份证长达12年,先后用于打工、领取结婚证、办理准生证及女儿出生医学证明等。这次,她为女儿办理新生儿户口登记时,企图再次使用这张身份证蒙混过关,不料还是被细心的民警识破。 最后,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对小芳使用骗领他人身份证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罚款500元的处罚,并收缴冒领身份证一张。(视界网 欧阳智慧 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