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党员必须佩戴党徽亮身份
远安:党员必须佩戴党徽亮身份
近日,远安县委组织部发文,要求全县所有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按规定)佩带党徽。
活动要求: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按规定佩戴党徽,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佩戴党徽的日常管理,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经常性抽查检查,对抽查到连续3次不按规定佩戴党徽的党员,取消其年度党内评先表优资格;对于多次不遵守规定且不接受教育帮助的党员,党支部及上级党组织要采取措施进行重点帮教整改;对不按要求佩戴党徽的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或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抽查各级党组织党员党徽佩戴情况,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度基层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温宜飞、张贤武)